学员管理制度
1、报名者需认真填写报名表,交两张一寸证件照、一张身份证复印件,并按学时缴纳学费(只限现金 每学时按45分钟计算)。办完相关手续后,凭收据领取听课证。学费不含教材费,学校赠送教材(只报部分学时及插班的同学恕不赠送教材),特殊课程除外。
2、试听:报名400学时的课程可试听前5天,其他班及插班学习第一次课为试听课,缴齐学费允许有试听课。学员在试听期内可以办理退费,退费时扣除试听费及所发生的教材成本费,试听课不足一天,按一天课时收费。试听期结束后一律不予办理任何理由的退费及转让。试听期内,学员因个人因素未能参加试听课,按已试听处理。
3、插班:插班是指插入已经开课的班级进行学习。插班学习学至本课程结束的学员,按所产生的学时收费;所报名学时数未达到总学时数的90%不赠送教材。未达到总学时数的50%,学费按每学时加收1元计算。
4、停课(保留学时):如不可抗原因,需停课连续30学时以上,须办理停课手续,即保留学时。保留学时是从到校办理当日开始计算,须本人持身份证、听课证及收据到报名处方可办理手续,如需他人代办手续,须另出示代办人身份证。保留学时须在原来所报班级开班时间基础上两年内有效。未办理停课(保留学时)手续则按旷课处理,课时不予保留。低于30学时(指连续学时)不予办理停课(保留学时)。停课(保留学时)仅限一次。
5、转班:已办理停课(保留学时)或正在上课而不适应本班进度的学员,如需转到其他班上课,需办理转班手续,经学校批准后进行调整。办理停课的学员,复课时如没有合适的班型,须选择转入课时费相同的班级学习,但一律不予退费。试听期后每人转班或保留学时只限一次。
6、退费:退费只限于开课前及试听期内的学员办理。退费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听课证及学费收据方可办理;如需他人代办手续,须另出示代办人身份证。退费的学员需完好无损地退还所发放的全部教材及辅助材料、音像制品(包括听课证),如教材受损(脏、残)、涂写、损坏的,均不可退回,须扣除全部教材资料的成本费。
7、复读要求:
(1)参加本校初、中级强化班800学时者,可享受免费重读初、中级强化班。申请复读须带:听课证,全勤记录,学员本人身份证、照片,缺一不可办理。全勤是指无转班(转学时)、无停课(保留学时)。
(2)办理复读期限自所读班级结课日起三个月内有效,逾期不予办理。
(3)复读生不再享有补课、停课(保留学时)、转班的服务。
(4)复读生听课证只限本人使用,如转借或转卖他人则立即取消上课资格。
8、注意事项:上课需携带听课证,听课证是进入教室和领取资料的唯一有效凭证。无证或过期证不得进入教室听课。严禁串班听课,重复享受课程服务:如若发现按当班级别的10个课时收费。因个人原因缺课且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,不予补课。如想上其他班的课程需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。学员出勤率不得低于85%,否则不予办理学时证明。加开学时证明,需另缴纳50元/张手续费,复印学时证明2元5份(加盖学校公章)。严禁转让学时。
未经校方允许,严禁课堂录音、录像、照相,一经发现,设备及磁带予以没收。财物及贵重物品请慎重保管,如有丢失,后果自负。
教学区内严禁吸烟,如有发现,罚款人民币500元,损坏学校公物照价赔偿。请学员务必自觉维护环境卫生!
(请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上规定)